关于张曼等两名硕士研究生提前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工资待遇情况的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高层次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引进或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才,在我校聘用三个月后,可办理提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工资待遇呈报手续。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办理的程序,我校教职工张曼、张淑婷两名同志符合办理提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工资待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署名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857-8330261。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